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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家庭德育特点及其发展思考

发表时间:2025-02-08阅读次数:120

       近期,自治区关工委举办“首届新疆青少年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此次研讨会规格高、层次高、理论水平高,齐聚全国知名家庭教育专家学者,有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军区等20多家部门单位参与,累计收到170余篇征文,全方位、多维度地展现我区青少年家庭教育领域的探索与思考。即日起,“新疆关工委”微信公众号开设“青少年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专栏,陆续编发研讨会优秀征文与大家分享。

新疆家庭德育特点及其发展思考

于影丽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帮助子女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单位。家庭生存环境和发展生态的变化必然影响其中的教育活动开展。特别是在新疆地区,家庭德育的质量与效果关系到社会成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养,是关乎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

       家庭是开展家庭德育的重要载体,健康的家庭是高质量开展家庭德育的重要保障和前提。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推动家庭发生变迁,家庭德育呈现出德育观念从社会为本向人本位转变、开展家庭德育主动性增强、代际结构的“二元化”改变家庭德育互动关系等特点,这都使得现代家庭德育需要在现有的家庭生态基础上重新思考其调整和发展。

一、新疆基层社会应加强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为家庭德育提供社会与舆论环境。

       家庭德育虽然发生在家庭中,从形式来看,其以私人的方式呈现和展开,但从整体社会发展要求和价值指向来看,其应指向家庭成员社会公共价值和道德的培养和形成。从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角度,通过家庭德育培养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的“五观”,促进新疆社会和谐稳定,是新疆家庭开展德育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任务。家长是家庭德育活动的主导者,需要根据时代发展形成正确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正确的国家观、具有集体主义意识和践行民族团结行为,不断提高自身的德行素养。与此同时,政府也应为此提供社会和舆论的支持。政府在抓人民物质生活改善的基础上应继续努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如提高地区教育质量,丰富地区文化生活等。把治理社会大环境与加强建设家庭小环境相结合,抓好社会成员的集体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净化整个社会,使全社会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环境,从而为开展高质量家庭德育提供主体和环境保障。

二、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提高家长开展家庭德育的质量和能力。

       家庭教育在生活世界中实现人的发展的培育,通过日常生活、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的言与行以及相互关系对人的思想、观念、态度、行为产生影响。与此同时,子女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积累日常生活经验,为学校教育提供认知基础。因此,家庭教育在人的成长和发展中有其独特的逻辑规律以及价值。相较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日常为子女的成长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和条件,家庭和家长在子女的养成教育道路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作为家长,首先需要明确家庭的独特性和自身在子女德行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增强教育自信,摆脱学校逻辑,用家庭教育的独特方式为子女的成才发展提供助力。其次,根据家长现有的受教育水平,开展高质量的家庭德育知识和能力有限。因此,建立依托学校教育的家庭德育指导是必要举措。当然,在指导活动中首先需要明确家庭德育的迫切需要和存在问题,为家庭德育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最后,需要确立学校与家庭在指导活动中的各自地位和相互关系,避免因学校指导而重复学校教育逻辑,保证家庭德育符合家庭活动特点,提升家庭德育质量。此外,对于少数民族家庭,其家庭德育活动的指导应建立在充分了解其家庭文化和家庭实践活动特点基础上因势利导,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引导家庭德育回归家庭生活,通过家庭生活完善家庭德育。

       家庭教育是基于家庭生活中的教育活动。家庭教育需要回归生活,走出“学校教育知识才是知识”的狭隘知识观误区。家庭德育具有家庭教育的广泛性、情感性、融合性和深刻性等特点,同时,它也更体现通过客观的生活过程建构家长和子女互为主观的精神世界和实践行为的认识。因此,家庭德育需要源于日常家庭生活,基于日常家庭生活,用家庭的生活内容和适合内容的方式将社会对人的道德要求具体化、情景化和真实化,从而促进家庭德育实现“知情意行”四者的有效统一,促进家庭中子女的个体社会化。

       由此,现代家庭需要注重家庭文化建设,以和谐理念为指导丰富家庭生活,建立和谐亲善的亲子关系,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日常互动。现代社会竞争增强,家庭空心化、亲子关系疏离造成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紧张,和谐信任关系的缺失会阻碍家庭成员之间的充分互动,家庭德育活动因此也难以展开。因此,新疆家庭德育活动需要依托家庭,建立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将和谐理念、共同意识融入家庭文化之中,并以此指导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方式,建立和谐的家庭氛围。由此,积极和谐的家庭文化建设既是家庭德育顺利开展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会进一步促进家庭德育的效果提升。

四、建立家庭德育社区支持体系,发挥社会、社区与家庭的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父母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品质对子女来说非常重要,这些综合素质不仅决定了家长在社会上的行为举止,也决定了他们在家庭这样的场所通过怎样的榜样和精神面貌影响子女。

       所以,一方面,未来的家庭德育鼓励家长通过不断提升自身道德素质积极承担家庭德育的职责,避免出现家长人在家但不履行家庭德育的职责,或是由于自身道德发展不足而影响子女道德发展。另一方面,乡村里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外出就业,无暇顾及子女家庭教育,也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一是加强家庭文化建设,通过家庭良好的道德文化影响子女道德发展。众多的中国优秀传统家庭教育范例都反映出了一个共同的特点,优秀的家庭教育都很重视家庭德育,而优秀的家庭德育主要通过明确的家庭道德要求、家庭道德规范和家庭道德氛围、家庭道德实践几者共同作用实现。因此,良好的家庭道德氛围,耳濡目染的浸润教育有利于家庭道德教育的实现。更重要的是,这种文化氛围一旦形成和稳定发展,其发挥作用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父母与子女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二是发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积极作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无论是不是父母,都会通过言与行对其他家庭成员产生影响。因此,面对父母在家庭中的缺位,其他家庭成员应主动承担起教育未成年人的责任,为家庭成员的发展提供助力。三是社区可以充分发挥组织者、参与者的作用,为父母不在家的子女提供成长关照,通过组织社区活动和组织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参与家庭道德教育,促进家庭成员道德发展。

五、重新树立长辈传承优秀家庭传统文化的地位,增强家庭中的仪式教育。

       家庭日常生活仪式是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仪式能够将抽象的道德理论具象化、生活化、实践化,并且,通过仪式的形式、内容和象征符号使参与者形成情感共鸣和道德内化。因此,家庭中对日常生活仪式的开展有利于提升家庭德育效果。

       家庭长辈是日常生活仪式的坚守者和践行者。面对现代家庭对长辈在家庭中作为传统文化代言人的冲击,社会和家庭需要重新认识其在家庭德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首先,社会通过倡导传承和建立优秀家庭文化,帮助年长者认识其在家庭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可能贡献,增强其作为传统文化代言人的自信。其次,通过倡导建立优秀家庭文化,帮助年轻人认识年长者在传承、创新优秀家庭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基于优秀家庭文化建设的年长者与年轻人的对话关系。最后,通过社会宣传传统文化建设,建立重视家庭日常生活仪式的良好氛围。(作者系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