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教育。中国古代以农立国,家庭不仅具有生产和生活的功能,而且具有突出的教育功能,子女在家学私塾中、在父母的言传身教中完成教育。家教文化成为了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在中国家庭教育史上,不但出现了孟母断机、岳母刺字这样的教子有方的楷模,而且许多名人、许多家族都立有家戒、家训、家规和家范,为今天的家庭教育留下了许多宝贵的遗产。
1. 重视早期教育
我国提倡学前儿童早期教育的思想渊源出自儒家“正本”“慎始”的哲学观。因此,我国历来重视对子女进行早期家庭教育,甚至主张“胎教之法”,为子女一生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比如,西汉的贾谊在《新书·胎教》中就提出要“正本慎始”,须行“胎教之道”;刘向在《列女传》中提出了“慎外感”的主张,重视孕妇对外界事物的感应。在此基础上,唐代著名医药学家孙思邈在《千金方》中,高度重视外界事物和周围环境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提出了“外象内感”的胎教理论,奠定了我国胎教学说的理论基础。
古人不仅重视胎教,而且认为孩子出生后要尽早对其进行家庭教育。《礼记·内则》就提出了按年龄安排的早期家庭教育计划:“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认为“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成已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
2. 提倡正面教育
《易经·蒙卦》称:“蒙以养正,圣功也。”意思是要对蒙童及时地以正当、正确、正面的内容和方法进行教育。这是我国古代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根本指导思想。
3. 注重教子做人
德教为本,把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教育放在首位,是我国传统家庭教育的显著特点之一。历代家庭教育论著和各种家规、家范、家戒,无一不是强调“忠孝传世”,把教子做人作为论述的重点,以勉子立德、诫子自立、教子孝亲、训子以俭为教育的基本内容。
4.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学前儿童教育要从实际出发,按照科学规律进行,必须适合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这一点在我国的传统家教文化中也有所体现。孔子提出了“欲速则不达”;孟子也批评了“揠苗助长”的愚蠢做法;王筠在《教童子法》中指出:“学字亦不可早。小儿手小骨弱,难教以拔蹬法。”
5. 尊重本性,因材施教
孩子的气质、性格、兴趣等个性特征各有不同,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要因人而异。孔子在春秋时期就采用了“因材施教”的教育方法。论语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子路与冉有向孔子请教同一个问题,听说了一件事,要不要马上去做?孔子对子路说:“有父兄在,不可以如此。”对冉有却说:“可以去做。”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公西华对此发生疑问,孔子解释说:“冉有退缩,故激励其进取;子路则勇于进取,故使之知有所退缩。”(见《论语·先进》)
6. 慈爱与教育并行
慈爱自己的子女是人之天性,宋代袁采在《袁氏家训》中指出:“父母于其子婴孺之时,爱念尤厚,抚育无所不至。”但是一味地溺爱,对子女的成长反而不利。颜之推认为正确的做法是:“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