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社共育 护航助成长

发表时间:2023-10-28阅读次数:1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正式颁布实施一年有余,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依法带娃”已成为当下的流行词,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实施,普及立德树人的家庭教育理念,提升家长依法教子能力,10月27日中午,第一小学教育集团诚邀新疆儿童发展中心、新疆家庭教育研究会联合开展“家校社共育 护航助成长”《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汇聚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力量,大力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广泛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新疆儿童发展中心书记马俊萍为本次活动致辞,马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了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对广大家庭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引导广大家庭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向现场参与活动的家长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帮助家长、老师和学生加深理解、深入学习。

      新疆家庭教育研究会会长 李湘 教授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时代背景及重大意义,重点解读了家庭教育的概念、根本任务、方式方法以及不履行家庭教育的法律后果等内容,为家长普及家庭教育法的同时分析了青少年核心成长系统,剖析了当前“双减”政策落地实施为背景的教育改革大环境下儿童及家长普遍存在的焦虑情绪,针对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及家长素养提升等方面开展现场指导。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趣味性强,李教授通过与家长们的互动,引导家长实施科学家教、依法带娃,以身作则为未成年人树立健康向上价值观,传播文明家风,从而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李教授表示,家庭教育不仅只是培养良好习惯,还要培养担当奉献精神,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助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家庭教育应当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走进千家万户,在提高了家长对家庭教育认识的同时,为家长提供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把家庭教育和文明理念传播到广大家庭之中。